配置工单类型时,可以给每个节点,设置一个处理时长。
处理时长:该节点的规定处理时长。例如工单第二节点,设定的处理时长为2小时,那么当领取这个工单开始,如果没有在2小时内处理完并提交,则该节点会被标记为超时。
每一条工单,系统会自动记录:
节点-超时时间:指每个节点的超时时间。例如第二节点,设定的处理时长是2小时,如果该节点的领取时间是12:30,则节点的超时时间为14:30
节点-是否超时:指每个节点是否超时,如果没有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并提交,那么该节点会被标记为“已超时”,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,则该节点会被记录为“未超时”
超时节点数:指该工单,一共有几个超时节点。例如:超时节点数为0,表示该工单任何节点都没有超时。如果超时节点数为1,表示该工单有1个节点已超时
1、搜索条件
可以通过【节点-超时时间】、【节点-是否超时】、【超时节点数】条件搜索指定工单。
2、表头配置
根据实际需求,可以将【节点-超时时间】、【节点-是否超时】、【超时节点数】勾选,然后会在工单列表中,显示这些信息
导出工单时,导出文件中会包含:【节点-超时时间】、【节点-是否超时】、【超时节点数】